导语:
本案涉及人身损害赔偿协议,原告因交通事故受伤,与被告达成赔偿协议后却认为协议内容不公平,请求法院判决撤销协议并重新确定赔偿金额。法院经审理认为,协议内容显失公平,应予撤销。
案例:
原告小明因被被告小红驾驶的车辆撞击而受伤,经医院诊断为轻伤,原告与被告达成赔偿协议,约定被告支付原告医疗费用和赔偿金共计5000元。然而,原告后来发现,实际医疗费用超过协议金额,且赔偿金未能覆盖其日常生活支出,认为协议内容存在明显不公平之处。
法律条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损害赔偿协议应当公平合理,不得损害原告合法权益。协议内容若显失公平,原告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综上所述,鉴于原告的医疗费用和赔偿金实际情况与协议内容存在较大差异,且协议显失公平,法院判决撤销原协议,被告应重新确定赔偿金额并支付原告合理医疗费用和生活补偿金。
终审判决:
被告应重新确定赔偿金额,支付原告医疗费用和生活补偿金共计8000元。若被告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法官: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