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怎样收集时效性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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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怎样收集时效性证据

时间:2024-10-27 12:08 点击:12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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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社会中,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是有差距的,摆在眼前的事实证据并不一定被法院完全采纳,呈现在眼前的事实证据是否真实可靠,必需去伪存真。造成眼前的事实并非全部真实,造假象也属于眼前事实,但并非真象,从公序良俗的角度一般或多数人认识水平有关联。但事实并非如此。

总知,摆在眼前的事实证据必需了解并掌握内外起因及内外联系。才能确认真实性。否则无实际意义。俗称的脚疼医脚,头疼医头的错误判断。

法律事实通俗称书证,物证,原始证据,证人证言,原始录音,录像。所以,原始的书证,物证,原始的录音,录像,是否有优先眼前事实证据与案件本身有直接关系,总之,法律是重证据,不轻信口供。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同一件事中,当书面约定与当事人在现场讲述内容相一致时,称为言行一致的合法。

当同一事由的书面约定与具体行为发生冲突时,以符合法律规定的一种情况为准。

诉讼中,经常会遇到诈骗犯,乱接法律关系造假案、假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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