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上有些人为了社会形象而捐赠大额财物,在目的达到后又要求撤销捐赠,即使法律规定公益性捐赠不可以撤销,但仍有不少人在承认捐赠,赚了好名声后迟迟不付诸行动,捐赠一拖再拖。
《慈善法》第41条规定,若捐赠人拒不交付,通过互联网等媒体公开承诺捐赠的财产,慈善组织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提起诉讼。
所以,面对这种情况,受赠机构可以要求捐赠人执行捐赠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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