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子签完合同房东才告知客厅装了摄像头,沟通3个月后无奈搬离。事件中的房东真是奇葩中的战斗机,房子已经租给女孩们了,为什么还要装摄像头呢?这不是侵占别人的隐私吗?
其次,这套房子为两室一厅,可房东却私自将客厅部分用夹板搭建隔断房租给别人,虽然这是房东的房子,但是这么做也不合规矩。
另外,女孩们多次要求拆掉客厅摄像头,却被房东拒绝,让人不解的是为何女孩们不会选择报警处理呢?
最后,根据女孩们的反馈情况,可要求房东当面赔礼道歉,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对于房东的行为,大家怎么看呢?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