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工作后,加班对于很大一部分公司的员工来说,是家常便饭,那么加班需不需要员工同意?单位能说加班就加班吗?不加班受到扣发奖金的处罚,加班需要劳动者的同意吗?
网友咨询:
赵某是某化工厂催化车间技术工人。某一天,催化车间的2号催化炉发生故障,影响了全厂生产,急需抢修。车间主任要求所有职工加班,抢修设备。赵某因平时与车间主任有小矛盾,不同意加班。因赵某是车间技术骨干,没有参加加班,使抢修工作受到一定影响。于是在征求工会意见后,作出给予赵某警告处分,并扣发半年奖金的处罚决定。加班需要劳动者的同意吗?
河南良承律师事务所郝振杰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因是在生产设备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必须及时抢修的情形下作出的决定,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可不受一般情况下加班加点程序的限制,可以不征求工会和本人的意见。
咨询中,车间主任有权作出加班决定。在需紧急抢修设备的情况下拒不加班,赵某已违反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化工厂作出的处罚决定是正确的。
河南良承律师事务所郝振杰律师解析:
以下这些加班情形,劳动者必须同意: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
(4)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5)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郝振杰,执业证号:14101201610739868,河南良承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代理交通事故人伤车损、人身保险寿险、银行、工伤保险待遇及劳动争议、经济合同、工程、民间借贷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