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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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4日20时许,李亚璇与其同事苏某等人在北京市顺义区杨镇一烧烤店内吃饭饮酒,当日23时许李亚璇与苏某又来到某面馆继续饮酒。2020年5月15日凌晨1时36分许,李亚璇酒后无证驾驶小型汽车由北向南行驶至北京市顺义区木北路小店联心劳务公司门前路段,适有被害人廉志红、谢某由北向南行走,小轿车右前部与廉志红、谢某身体相撞,造成廉志红、谢某受伤,李亚璇驾车逃离现场,王某1路过此处时于同日2时03分报警。后廉志红于2020年5月18日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谢某于2020年5月21日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认定,李亚璇负事故全部责任,廉志红、谢某为无责任。经鉴定,廉志红、谢某符合颅脑损伤死亡。
2020年5月16日,民警在李亚璇亲属李某带领下于李亚璇藏匿的宾馆电梯口将其抓获到案,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李亚璇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湖南华湘律师事务所雷园林律师解答:
李亚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二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情节特别恶劣,且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予惩处。
李亚璇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故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李亚璇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酌情对其从重处罚。
李亚璇系由其亲属带领侦查人员抓捕归案,抓捕时无拒捕行为,案发后支付被害人近亲属人民币三万一千元,故酌情对其从轻处罚。
雷园林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二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三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雷园林律师,湖南大学法律硕士。擅长合同、互联网金融、婚姻家庭、人身损害、交通事故、民间借贷等纠纷处理。擅长法律顾问业务,擅长合同制作审查。刑事辩护经验丰富。具备税务、财务、会计、审计专业知识。
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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