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行结婚仪式后办理登记前父母为子女购房,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婚姻 > 举行结婚仪式后办理登记前父母为子女购房,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

举行结婚仪式后办理登记前父母为子女购房,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

时间:2024-11-29 12:56 点击:56 次
字号:

结婚买房,是现如今结婚流行趋势。但是也因此出现各种矛盾纠纷。那么,举行结婚仪式后办理登记前父母为子女购房,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

网友咨询:

举行结婚仪式后办理登记前父母为子女购房,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

山西五峰律师事务所胡霄峰律师解答:

结婚登记是男女双方成立合法夫妻关系的依据,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国家才予以承认和保护。未办理结婚登记前,男女双方同居虽举行结婚仪式的,该种情况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结合上述理论可知,一方父母于双方举行婚礼后结婚登记前购买的房屋,应视为双方婚前购买的房屋,该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视为其个人所有。

胡霄峰律师解析:

结婚应当做严格解释,我国法律采取的是登记结婚制,就是只有办理具有法律效力的结婚登记后才能认定为双方具有法定夫妻关系。根据传统习俗举行的婚礼、仪式、订婚均不具备登记的法定效力,不能认定双方产生法定夫妻关系。

并且,结婚前如果为子女购房的父母将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才可以认定为父母有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意思表示,视为对双方的共同赠与,如果仅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则只能认定为对己方子女的个人赠与。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第二款的规定同样可以适用登记推定主义。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一般该出资会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如果出资父母将房屋登记在了己方子女名下,也可视为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己方子女。

从事法律服务已达18年,办理了大量民事、行政案件,积累了丰富的代理经验,在法律关系分析及法律适用中有较为深入的研究,以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已任,不负使命,勇于担当,为建设法治国家而努力!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