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房婚后拿到不动产证的,该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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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房婚后拿到不动产证的,该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时间:2024-11-29 11:33 点击:17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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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人都知道,结婚必须有房,所以很多年轻人在结婚前都买好房子了。那么,婚前购房婚后拿到不动产证的,该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网友咨询:

婚前购房婚后拿到不动产证的,该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浙江威亚律师事务所李佳飞律师解答:

  一方在婚前签订购房合同,并通过向银行贷款的方式对房地产开发商履行了其付款义务,一方对房地产开发商享有请求交付房屋、协助办理产权登记的权利。

由于房屋产权证的取得需要履行一定的手续,房地产开发商未完全履行其合同义务,故一方虽于婚后才取得房屋产权证,但房产证的颁发是基于一方婚前个人购房行为的延续,属于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

 因此,不宜将该房屋认定为婚后所得的夫妻共同财产,将其认定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较为公平合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对夫妻一方婚前购买,双方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房产分割提供了原则性的分割方案,即无法协商的情况下,首付款支付方享有房屋产权的请求权,另一方享有就房屋属于夫妻共有权益部分请求补偿的权利。

李佳飞律师解析: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9条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结合《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婚前个人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或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合法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等。

虽然房屋产权证的取得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是房屋属于一方用个人婚前财产独自出资购买,且登记在己方名下,房产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能够确定下来,而房屋产权登记只是一种国家行政部门行使行政权力对外产生的公示效力,两者虽然形成时间有差异但实际并不冲突。因此,所取得的房屋仍属于能够确定的婚前个人财产范畴。

李佳飞律师,现为浙江威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有多年民商事纠纷经验,专业从事人身损害的侵权责任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庭、企业及个人之间的经济、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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