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异后孩子判给男方,实际女方抚养的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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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异后孩子判给男方,实际女方抚养的怎么处理?

时间:2024-09-26 12:57 点击:13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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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判决离婚后,父母仍然都是未成年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有监护义务,抚养义务,即使孩子判给一方,另外一方仍然要承担抚养义务,所以完全可以主张抚养费,如果对方拒绝,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网友咨询:

父母是离异,孩子判给男方,男方没抚养孩子,一直是女方抚养,男方他名下的房子不拿出来孩子去居住?法律上这种说法不?

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陈平凡律师解答:

你好,如果孩子一直是女方直接抚养,可以将直接抚养权变更了,之后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的。

陈平凡律师解析:

一【子女抚养权可以依法变更】按照婚姻法律体系的基本原则和规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是可以依法变更的。变更的方式有两种:(1)协商变更;(2)起诉变更。

二【协商变更子女抚养权】双方就具体变更事宜进行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子女抚养权协议或变更子女抚养权协议,就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探望子女方式等问题作出书面约定。

三【起诉变更子女抚养权】如协议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起诉书及相关诉讼材料应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请。起诉书中具体表明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意愿,写明变更理由及相关条件。诉讼材料其中包括必要的证据资料,能够证明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有利因素。

四【法院支持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最高院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有如下规定:第十六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五【司法名词解释】【住所地】指的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芙蓉律所主任;国家“双千计划”法学专家;湖南大学、西北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师大兼职教授;湖南省环境资源法学会、湖南省财税法学会副会长;湖南省住建委专家库、长沙市住建委专家库、长沙市知识产权局专家库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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