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子还没办房产证,如何做分割?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婚姻 > 离婚房子还没办房产证,如何做分割?

离婚房子还没办房产证,如何做分割?

时间:2024-09-25 12:38 点击:162 次
字号:

小两口结婚时甜甜蜜蜜,你侬我侬,为了买房,双方都付出自己最大的努力,好好经营这个家。然而,离婚的时候,不少夫妻都为了房子如何分配的事情大打出手。那么离婚房子还没办房产证,如何做分割?

网友咨询:

我和前任一直在一起做皮革生意,后成为夫妻。婚后两人共同出资,以我的名义购买了一套高档商品房,虽然楼盘正在开发建筑,但我们已经一次性付款350万元。房屋尚未交付,我俩人的婚姻便无法维持,离婚房子还没办房产证,如何做分割?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张印富律师解答:

如果未办理房产证,需要证明房产是一人所有,还是共同所有;只有公证后,才可以进行财产分割。

离婚房产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

具体的过户流程有: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1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

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张印富律师解析:

对离婚时双方当事人只享有部分所有权的房屋,夫妻只享有对该房屋的占有权、使用权、有限的收益权和处分权,而原售房单位仍享有房屋的部分所有权,如果要确权或者分割,就必然要涉及对房屋进行市场价格评估,在双方协商不一致时还涉及竞价、拍卖等一系列问题,这一系列行为要考虑原售房单位对房屋享有的一定比例的所有权。

因此,人民法院对夫妻只享有部分所有权的房屋的归属及分割,在双方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也不宜作出判决,只可就该房屋的居住和使用进行判决。对分得“部分产权”房屋的一方,一般应按所得房屋产权的比例,依照离婚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同类住房标准价,给予对方一半价值的补偿。对夫妻双方均主张房屋“部分产权”的,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竞价方式解决。根据国务院住房改革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福利性公有房屋的,在将标准价与成本价或者市场价之间的差价补足交清后,房屋所有权归个人所有。

张印富律师,盈科律所(北京总部)股权高级合伙人、合同事务部主任、涉军事务工作委员会主任,资深律师,《法制与经济》栏目法律专家,央视CCTV—12《我是大律师》栏目律师。擅长业务民商合同公司股权刑民交叉。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