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房产怎么办理才妥当,该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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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房产怎么办理才妥当,该如何做?

时间:2024-09-25 12:21 点击:8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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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房产给继承者或是其他的人时,由于房产的价值时间高的,如果弄不好的话彼此都容易产生纠纷,为此最好是能够在一开始的时候就将遗赠房产事情给办理好,那么遗赠房产怎么办理才妥当,该如何做?

网友咨询:

遗赠房产怎么办理才妥当,该如何做?

上海市和平律师事务所韩朝晖律师解答:

在办理遗赠房产的时候要能遵循法律的相关规定,同时必须是当事人自己自愿遗赠房产给别人,并不存在胁迫等等。

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解决:一是产权证上明确载明登记产权份额,二是签订协议约定双方对该房屋享有产权的份额。此外,办理遗赠房屋继承过户,继承人首先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证。

根据《继承法》第29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上海市和平律师事务所韩朝晖律师解析:

继承权、受遗赠证明材料,包括下列材料:

(1)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死亡的材料等;

(3)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 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4)放弃继承的,当事人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

(5)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

(6)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7)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曾任人民法院法官十年,2006年开始律师执业,多年担任“法律服务进村居”顾问律师和多家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在婚姻家庭、继承等民事纠纷和涉及合同法、劳动法、公司法等相关商事纠纷的处理方面,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以“遵循法律,讲求实效”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当事人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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