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在经济活动中,一方采取某种手段,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影响市场秩序的行为。那么,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基本条件是什么呢?
首先,不正当竞争行为必须是针对同类商品或服务的竞争行为。也就是说,竞争双方必须是在同一市场上销售类似产品或提供类似服务的经营者。
其次,不正当竞争行为必须具有一定的主观故意。也就是说,行为人必须是有意识地采取某种手段,来损害竞争对手的合法权益。
最后,不正当竞争行为必须造成了实际的损害。也就是说,竞争对手必须因为对方的行为而蒙受了经济损失。
案例:小明开了一家卖手机的店,生意一直很不错。突然有一天,他发现有一家竞争对手在他们店门口摆放广告牌,声称自己的手机质量更好、价格更低。小明开始发现自己的生意逐渐受到了影响,于是他决定起诉对方侵犯了他的商业信誉和生意利益。
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方式表示其商品有特定质量、性能、规格、销售状况、效果、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等商品信息,或者以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方式表示自己或者他人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相比具有特定的优势。”
总结: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基本条件是针对同类商品或服务的竞争行为、具有一定的主观故意和造成了实际的经济损害。在经济活动中,我们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市场秩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