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小区都有专门的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具备的责任有很多,不仅要负责小区内设备的维护工作,还需要负责小区的安全,但要申办物业公司需申办相关手续,那么成立物业公司需要哪些条件,成立物业公司需要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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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物业公司需要哪些条件,成立物业公司需要的条件是什么?
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杨维松律师解答:
一般的资质条件主要包括:
(1)物业管理公司拥有或受托管理一定建筑面积的物业。
(2)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
(3)有符合规定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
(4)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和设施。
(5)有必要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6)有符合国家法规政策的经营范围。
(7)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实施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
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杨维松律师解析:
更换物业的具体流程:
1、由业主委员会草拟物业企业选聘方案;(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
2、物业选聘方案征求业主意见后,提交到业主大会去表决;
3、根据选聘方案制定物业管理招标书;
4、发布选聘公告;
5、邀标或公开招标,由物业公司进行评标、答辩。选出中标企业后,将招标结果送居委会和房管局(住建委)物业科及小区备案。中标企业确定后,业主委员会应将其基本情况和与其鉴定的物业服务合同的服务内容、范围、标准以及价格等主要内容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向全体业主公示。
在更换物业时,业主保障知情权方法:
1、在决定选聘物业之前,需要召开全体业主大会。
2、业主委员会将业主大会的决策通过某种方式向全体业主公示。
3、在招标的过程中业主可以全程旁听;
4、招标结束后,对于招标过程和评标报告全体业主都有知情权;
5、一旦确定了新物业公司,对于相关约定和价格等全体业主都有权了解。
资深律师,前国家一级法官,法律硕士。律所总监。知名刑辩、婚姻家事、工伤人损、公司法务专家。1989年起历任检察官、律师、法官。现为专职律师。《民主与法制》杂志特约记者。学术成果法学论文20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