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但凡超过这个标准的借贷,俗称都叫“高利贷”。那么,借了高利贷还不起,对方可以起诉吗?法院会支持吗? 一、借了高利贷还不起,对方可以起诉吗?法院会支持吗? 借了高利贷后不还款的,对方可以起诉借款人,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就会立案审理案件。但超出法律规定的利息,法院不予支持,只支持法律规定的利息。 起诉的条件如下: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
2024-07-21
向别借钱时,一般都会由借款人写一张借条,然后交个出借人获得借款,但是有些时候,我们将借条交给出借人时,出借人并没有如实支付借款的,还以此为证据进行了起诉,那么,写了借条但事实上没拿到钱,对方起诉了,该怎么办? 一、写了借条但事实上没拿到钱,对方起诉了,该怎么办? 出借人以借条向法院起诉借款人时,借款人事实上并未收到钱的,借款人应该收集没有收到借款的相关证据,对借款人主张进行反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
2024-07-21
很多时候,我们在生活中可能会有一些借钱的行为,但是债务人到期并不及时履行自己的还款义务,一直在找理由逃避债务,这时候我们可以到法院去起诉来维护我们的权益,那么,债务人借钱不还想起诉,要到哪个法院起诉? 一、债务人借钱不还想起诉,要到哪个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中,一般以被告住所地作为确定管辖法院的依据,但对于合同纠纷案件,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均有管辖权。民间借贷纠纷作为合同纠纷案件的一种,可用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原则确定管辖法院。 因借钱不还导致当事人之间产生纠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其
2024-07-21
生活中,债权债务的关系产生的比较多,一些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从而将自己原有的债权进行转让,从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那么,如何认定非善意债权转让?债权已经转让了怎么办? 一、如何认定非善意债权转让?债权已经转让了怎么办? 债务人无偿转让债权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价值转让债权,造成债权人债权无法实现的,可以认定非善意债权转让。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
2024-07-21
借条是可以证明双方借贷关系的证据,一般会有债权人妥善保管,但是有时候,债务人为了不还款从而把借条撕破了,那么,借条被债务人撕破了,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 一、借条被债务人撕破了,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 被撕的借条原则上有效,但是要负举证责任。 被撕破重新粘贴的借条,应该由出借人,也就是债权人对此作出合理的解释,提供证据证明债务人未清偿债务却将借条撕破,否则会视为债务人在还清借款的情况下将借条撕破,也就是说,“借条”的效力关键在于债权人的举证。 因为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中,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借条,证明
2024-07-21
日常生活中,难免遇到借款还钱的情况。但是有些人在书写借款的时候使用消字笔,等到一段时间后,借条上的字迹就会消失,那么,借条上的字迹消失了怎么办?还能要回欠款吗? 一、借条上的字迹消失了怎么办?还能要回欠款吗? 既然是作假,不留一点痕迹的可能性很小,字迹是消失了,但写字需要力,多多少少要在纸上留下压痕,并且会破坏纸的纤维,可以通过特定角度的光照,或者采用特殊仪器,把残留的书写痕迹复原。就算书写力度很小,书写痕迹难觅,刑侦上还有其他手段。虽然墨水中不稳定的化学物质分解变成无色物质,但这些看不见的成
2024-07-21
生活中,有的时候朋友会找我们给他们做担保人,我们碍于情面就给做了,但是,给他人做担保需要谨慎,否则一不小心可能就会负债。那么,如果已经给人做了担保,什么情况下给别人担保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一、什么情况下给别人担保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1、担保合同无效的,保证人会部分免责。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3、因主合同内容变更而免责。债
2024-07-20
债务人是指有义务向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是什么?债务人享有哪些权利? 一、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是什么?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债权人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 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
2024-07-20
无因管理之债是根据法律规定,因发生无因管理事实而在管理人与本人之间形成的债的关系。那么,无因管理之债的构成条件是什么?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一、无因管理之债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1、客观要件 管理他人事务 所谓管理他人事务是指实现他人事务的内容的行为,这种行为,不限于管理行为,如保存行为、改良行为、利用行为等,还可以是处分行为。 2、无法律上的义务 管理人依法定或约定义务而管理他人事务是有法律上义务管理他人事务,不成立无因管理。 (1)依法律直接规定对本人负有义务,不成立无因管理。私法上如父母对未
2024-07-20
无因管理是指当事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法律事实。那么,构成无因管理应当满足哪些条件? 一、构成无因管理应当满足哪些条件?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管理他人事务的人,为管理人;事务被管理的人,为受益人。 构成无因管理,需要满足以下几个要件: (1)管理的对象是他人事务。即为他人进行管理,这是成立无因管理的首要条件。如将自己的事务误认为他人事务进行管理,即使目的是避免他人利益受
2024-07-20
2025-03-20
2025-03-20
202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