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债权债务 >

公司停止营业欠债怎么办,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

公司因为经营问题,决定要停止营业了,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对这种情形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公司作为市场的一员,在决定退出市场时,还必须要肩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那么,公司停止营业欠债怎么办,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 网友咨询:我父亲是一位农民,去年年末卖十几头牛到食品公司,但当时公司只给了一张十几万的欠条,承诺过完年之后给钱,但之后就一直拖着。到现在距承诺给钱时间已经大半年了,我父亲和之前一起卖牛的农民共40多人上个月去过公司,但是公司还是说过一段时间给。现在那个公司停止营业了,该怎么办? 江苏宪德律

2024-11-15

当事人就实现抵押权,未能达成协议时怎么办?

抵押权赋予资金借出人从协议中确定的资金借入人资产的出售所得现金中获得偿还的权利。在被称作抵押协议的法律文件中,借贷双方规定了各项抵押条款。那么,当事人就实现抵押权,未能达成协议时怎么办? 网友咨询:没有达成抵押协议怎么办? 福建瀛坤律师事务所蒋喜聪律师解答: 当事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从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程序来看,抵押权人即债权人可先选择督促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催促债务人尽快履行债务,如果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主动履行债务或者提出异

2024-11-15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故意伪造夫妻共同债务应该怎么处理?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那么,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故意伪造夫妻共同债务应该怎么处理? 网友咨询:配偶伪造共同债务该怎么办,会有什么后果? 安徽国恒律师事务所陈丹丹律师解答: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后果主要是:会做出对当事人提供虚假债务凭证的处罚,对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2024-11-15

欠款证明没有手印有效吗,欠款证明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欠条今天也有人称作“白条”。 欠条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一种凭据类应用文体。那么,欠款证明没有手印有效吗,欠款证明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网友咨询:欠条生效要具备什么条件? 广东连捷律师事务所蒋辉律师解答: 没有法律规定欠条必须要按手印才有效。可委托法院向有鉴定资质的机构申请笔迹鉴定,鉴定费用由委托人代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签名是否为欠款人本人,可以通过笔迹鉴定解决;欠条是借款合同的证明,欠款人

2024-11-15

借款时先扣除利息可以吗,借款先扣利息本金怎么算?

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最易在民间借贷利息上产生矛盾。对民间借贷利息纠纷可以参照《合同法》的明确规定,那么,借款时先扣除利息可以吗,借款先扣利息本金怎么算? 网友咨询: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借款时是否可以先扣除利息? 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李文琦律师解答: 如果本金没有交付给借款人,却让借款人支付使用本金的利息,对借款人是不公平的。所以法律不允许贷款人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 借款的数额和利息是借款合同需要规定的主要内容,当事人在订立借款合同时一般要对借款数额和利息的多少及支付期限做出明确的约定

2024-11-15

债务纠纷诉讼中,享有代位权债务人是否应到庭?

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那么,债务纠纷诉讼,代位权债务人是否应到庭? 网友咨询:代位权的债务人是否应到庭? 重庆津舟律师事务所唐建林律师解答: 对于代位权债务人是否应到庭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法院可以要求债务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出庭,也可以不追加债务人参加诉讼出庭的。 一、债权人的债权具有强制执行力时,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也可以不追加债务人

2024-11-15

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可否反悔受让,受让人反悔怎么处理?

债权让与制度的确立和发展,对整个社会财富的构成变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美国著名学者庞德曾指出:在商业的时代,财高主要是由请求权所构成。那么,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可否反悔受让,受让人反悔怎么处理? 网友咨询:我与另两个人商约转让他们的债权,然后我付了一半的钱,现在债权还没有转让给我,我现在也不要转他们的债权,我能反悔吗?我能把钱拿回来吗? 上海段和段(成都)律师事务所郭明莉律师解答: 当债权人的债权转让通知到达个人的时候,债权即已经转让,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 《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

2024-11-13

私人贷款受法律保护吗,哪些情况不受法律保护?

民间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那么,私人贷款受法律保护吗,哪些情况不受法律保护? 网友咨询:私人贷款受法律保护吗? 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周佳华律师解答: 民间私人之间的借贷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但民间借贷的利率不能超过国家限定的标准,超过限定标准的,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不受法律保护的情形: 一、贷款年利率高于36%; 二、没明确约定利息;

2024-11-13

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起诉后可以要利息吗?

民间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那么,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起诉后可以要利息吗? 网友咨询:借条上没有写利息,到时法院会判要付利息的吗? 山东文斌律师事务所杜晓霞律师解答: 民间借贷中没有约定利息的,一般不得主张利息,起诉要求支付利息一般也不会得到法院支持。但是如果债务人在还款期限到了后仍没有还款的,债权人可以主张逾期利息。 【法律依据】 《合同法

2024-11-13

债权转让找不到债务人通知有效吗,债权转让的前提是什么?

债权转让,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债权让与,是指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债权人通过协议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行为。那么,债权转让找不到债务人通知有效吗,债权转让的前提是什么? 网友咨询:别人欠我姨的钱,我姨把她的债权转让给我了,让我去要!但是债务人一直找不到,联系不上!法律规定债权转让是必须要通知债务人的!因此我姨在报纸上做了债权转让公告,不知道这个公告能否被视为通知了债务人哪?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浙江铭广律师事务所董姝丽律师解答:

2024-11-13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