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还不起银行担保贷款的,可以转为债务人续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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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还不起银行担保贷款的,可以转为债务人续贷吗?

时间:2024-08-20 13:15 点击:14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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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从放贷到收贷的全过程里,贷款人(银行)往往占有绝对的资源优势,属于强势的一方,借款人就相对要弱势得多了,如果贷款人和借款人有串通,担保人就更弱势了。那么担保人还不起银行担保贷款的,可以转为债务人续贷吗?

网友咨询:

担保人还不起银行担保贷款的,可以转为债务人续贷吗?

北京市盈科(佛山)律师事务所叶永亮律师解答:

担保人还不起银行担保贷款是否可以转为债务人续贷由放款的银行决定,如果放款银行同意的,可以转为债务人续贷;反之则不可以。

贷款人发放信用贷款时,必须对借款人进行严格审查、评估,确认其资信具备还款能力。

《商业银行法》第36条,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

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北京市盈科(佛山)律师事务所叶永亮律师解析:

银行贷款担保人就是指担保人和借款人约定,当借款人不履行还款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还款的责任。担保一般分为一般担保、连带责任担保两种。

一般银行贷款偿还时,首先要看您当初担保时做的保证是连带责任担保还是一般责任担保。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银行可以选择在借款人和担保人之间哪个容易执行,先执行哪个; 如果是一般保证责任担保,那么首先要追索借款人的资产,全部抵偿之后的剩余贷款再向担保人追索。担保人没有对担保方式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担保人按照连带责任承担责任。

以贷还贷这种行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但是对于用以贷还贷这种方式骗取保证人保证的,则为法律所禁止,除非新的担保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以贷还贷的用途,因为这种以贷还贷将原来他人担保的债务或者无担保的债务转嫁到了新的担保人头上,加重了新的担保人责任,严重损害了其利益。

叶永亮,北京市盈科(佛山)律师事务所律师,常年在广州佛山等地法院打官司,擅长领域:核心专业于企业及个人债务、合同法、公司法,城镇农村土地征地拆迁、土地确权、疑难民刑案件,尤其专注数据分析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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