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承担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债务承担有哪些构成要件?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债权债务 > 债务承担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债务承担有哪些构成要件?

债务承担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债务承担有哪些构成要件?

时间:2024-08-11 12:22 点击:65 次
字号:

债务承担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债务承担包括这些要件:前提是须存在有效的债务;被移转的债务应具有可移转性;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移转达成合意;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同意。那么债务承担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债务承担有哪些构成要件?

网友咨询:

债务承担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债务承担有哪些构成要件?

福建鼎芝丰律师事务所包艳玉律师解答:

债务承担的构成要件如下:

1、须存在有效的债务,这是债务承担发生的前提条件。

2、被移转的债务应具有可移转性。

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移转达成合意。债务承担合同的主体可以是第三人与债权人,也可以是第三人与债务人。

4、债务承担必须经过债权人同意,否则不生效。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福建鼎芝丰律师事务所包艳玉律师解答:

债务承担要求第三人须就债务的移转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意思表示一致。该意思表示一致就是一个合同,名为债务承担合同。第三人设立债务承担合同的方式有以下两种:

(1)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从该法条的字面理解,似乎只有债务人才有移转的权利。但由于债权人拥有比债务人更为优越的地位,应当认为既然债务人可以移转债务,债权人当然也可以移转债务。

(2)第三人与债务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第三人与债务人订立的债务承担合同,自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合意时成立。债务承担合同存在无效、可撤销、效力未定的原因,被确认为无效后,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仍负有原债务。

福建鼎芝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三级心理咨询师。自2014年起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勤勉尽责,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致力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