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将其名下财产转移至父母名下,应当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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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将其名下财产转移至父母名下,应当如何处理?

时间:2024-07-31 12:30 点击:13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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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借钱的人是大爷,要钱的是孙子。借钱不还,十有八九。实践中债务人变着花样拒绝履行,并且用各种手段转移名下财产,对于这种恶意转让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债权人可以通过什么方法救济自己的权利呢?

网友咨询:

老赖不还账,执行他妻子的部分时,妻子将其名下财产转移至其婆婆名下,怎么办?

江苏京时唯律师事务所李军律师解答: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且恶意转让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或者提起确认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行为无效之诉。

1、行使债权人撤销权。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提起确认转让财产行为无效之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无效,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却又无偿转让财产给其近亲属,应属于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情形,债权人可以提起确认行为无效之诉。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李军律师解析:

理论上债权人既可以提起确认转让行为无效之诉,也可以提起撤销权之诉,二者胜诉所达到的法律后果是相同的,因为合同被撤销或者被确认无效的,都是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债权人可以选择其一进行诉讼。

李军律师致力于为当事人维权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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