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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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有哪些?

时间:2024-07-13 11:47 点击:5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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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且其给付种类相同的情形,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相对人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抵销制度的目的在于避免双方当事人分别请求以及分别履行所带来的不便及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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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有哪些?

广东商格律师事务所雷玉娴律师解答:

依照法律规定不能抵销的债务有:

(一)因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债务人不得以其债权为抵销;

(二)法律禁止扣押的债权,如劳动报酬、抚恤金等,债务人不得主张抵销;

(三)约定应向第三人给付的债务,第三人请求债务人履行时,债务人不得以自己对于债权人享有债权而主张抵销。

广东商格律师事务所雷玉娴律师解析:

1、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抵销的债务。依照规定可以抵销的到期债权,当事人约定不得抵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约定有效。

2、根据债务性质不得抵销的情形。

①不作为债务,如双方当事人互负的竞业禁止债务等,若允许当事人主张抵销,会导致债权目的无法实现;

②提供劳务的债务以及抚恤金、退休金、抚养费等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

③公法上的债权,如税收债权等,具有特定的公共目的,若允许抵销可能影响公共政策的实施。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情形。例如:因故意侵权而产生的赔偿债务,应禁止侵权行为人主张抵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雷玉娴律师简介

擅长合同纠纷、劳资纠纷、债权债务处理、婚姻家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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