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丧葬费赔偿标准
医疗事故残疾用具费赔偿标准
注意:不予赔偿的法定原因!
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存在缺陷
2009年陕西省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对照表
非医疗事故医疗损害赔偿标准
1丧葬费赔偿标准
2025-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