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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市场竞争激烈等的原因,造成公司经营出现困难,往往会导致入不敷出,如果不能偿还债务的,公司可以申请破产,那么企业申请破产后的债务问题,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 企业申请破产后的债务问题,如何处理? 重庆立昂律师事务所李平律师解答: 企业申请破产后的债权处理如下: 企业破产的,用企业的破产财产偿还所欠债务。破产企业没有财产偿还的,债务消灭。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
一次性付款的好处是减少利息支出,选择一次性付款可能会得到开发商一定幅度的折扣,但购房者必须以足够的资金做后盾,这种方式操作比较简单。那么买房一次性付款有哪些注意事项,是什么? 网友咨询: 买房一次性付款有哪些注意事项,是什么?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李那律师解答: 一次性付款的注意事项: 1、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如果贷款办理不成功,就要无条件解除合同,退回全部定金和已交付的房款; 2、要明确约定产权证办理的具体时间,同时要约定不能如期交付产权证的违约责任; 3、要约定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保质期及出
随着社会的进步,政府在满足能源、交通、水利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科技、文化、教育、医疗、社会福利等公共事业方面加大了投入,为了以上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必须实施房屋征收行为。那么房屋征收过程中,怎么保障承租人的权益? 网友咨询: 房屋征收过程中,怎么保障承租人的权益? 广东顺迪律师事务所连丽娜律师解答: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承租的房屋进行拆迁时,承租人可以获得临时安置补偿、搬迁补偿等的费用,承租可以与出租人协商处理补偿问题,协商一致可以签订协议书,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解决。 《国有土地上房屋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行为。 网友咨询: 6月4日8时26分许,王兴华无证驾驶东威牌电动四轮车沿枣庄市台儿庄区长安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与箭道路交叉路口西路段停车开车门时,与沿长安路由东向西樊某1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刮碰,造成樊某1受伤,发生事故后王兴华驾车逃逸。6月6日18时许,王兴华被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查获。经法医鉴定,樊某1的伤情程度属于人体重伤二级。经山东金光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鉴定,东威牌电动四轮车为纯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公司法上规定的一个名词,很多人应该会感到陌生,人格否认制度在法律上称之为揭开公司的面纱,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设立以前出现很多股东滥用股权的现象,那么滥用公司法人格的行为都有什么,哪些行为是滥用公司法人格? 网友咨询: 滥用公司法人格的行为都有什么,哪些行为是滥用公司法人格?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杨智昌律师解答: 一是负担竞业禁止等合同上不作为义务的主体,设立由自己支配的公司,并由该公司实施此类行为。 二是股东设立公司后抽逃出资或通过其他方式榨取公司财产致使合同债权人的债权无法从公
同居子女抚养权归谁 (一)双方均未配偶的同居,子女抚养权归谁 此种情况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未婚同居,是同居方式中最普遍的。此时的非婚生子女在抚养权的问题上和婚生子女的抚养权无任何区别。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育的传染性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要按租赁合同的约定使用房屋,不得使用房屋做违法犯罪的活动,那么承租人违法出租人有没有监管责任,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承租人违法出租人有没有监管责任,怎么规定的? 上海嘉隆律师事务所王彦民律师解答: 承租人违法出租人有监管责任。 《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责任: (一)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二)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
中国经济日益腾飞的今天,与世界逐步接轨,在中国设立的公司也日益增多,其中公司股权的问题也一日突出,一般百姓的很多也入股公司,但对于股东变更的内容并不清楚。那么变更法人是否需要股东签字,变更法人需要股东签字吗? 网友咨询: 变更法人是否需要股东签字,变更法人需要股东签字吗?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杨智昌律师解答: 选举和更换公司法定代表人,须召开股东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所以,法人变更不需要所有股东到场认可,只要过半数股权的股东通过就行。 公司法人变更是不需要全体股东签字的,
房产赠与就是把自己名下的房产没有条件的给另一方,当然对于被赠与的当事人也必须是愿意接受的行为,一般房产的赠与是朋友之间或者是亲属之间,所以赠与房产之后,就需要过户,在这个过程中,也需要很多的手续。那么如何办理房地产赠与手续,赠与的房产可以出售吗? 网友咨询: 如何办理房地产赠与手续,赠与的房产可以出售吗?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黄瀛洲律师解答: 办理房地产赠与手续的流程如下: 1、将赠与的房地产委托专业评估公司评估得出市场价; 2、双方签订赠与合同并办理赠与合同公证手续; 3、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行为。 网友咨询: 8月13日19时14分许,左秀宝驾驶鲁Q××××重型自卸货车,沿兰陵县苍山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小北山复绿项目指挥部门口右转弯时,将骑电动自行车由南向北行驶滑倒在地的邹某1碾压,致使邹某1当场死亡。左秀宝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后,左秀宝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左秀宝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毕晓旬律师解答: 左秀宝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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