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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是债权诉讼最主要的特征,也是普通法所给予的最主要的救济形式。一般情况下,赔偿能够对原告的损失进行弥补,但对于商标侵权案件,原告最关心的往往是如何首先让被告停止侵权,其次才是赔偿。那么,装修工人作业中发生意外,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网友咨询: 装修工人作业中发生意外,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山东海之源(即墨)律师事务所邵林超律师解答: 装修工人摔伤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
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但因合同无效将导致社会或者当事人利益遭受损害,因此,当事人必须对合同无效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使之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那么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时需承担哪些法律后果,是什么? 网友咨询: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时需承担哪些法律后果,是什么? 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管爽律师解答: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时需承担的法律后果: 1、借款人返还借款。合同无效后,当事人依据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 2、赔偿损失。无效民间借贷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将给当事人带来损失,这里的
综合交通意外险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身故保险金和残疾保险金之和不超过各对应项的保险金额。 (一)身故保险责任 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
一、定金条款成立要件有哪些内容 定金条款成立要件有以下内容: 1.主合同有效; 2.已实际交付定金; 3.定金的数额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但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4.定金的给付标的原则上为金钱,但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时,也可以给付替代物作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
短期交通意外险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身故保险金和残疾保险金之和不超过各对应项的保险金额。 1、意外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一、未交付定金定金条款是否有效 未交付定金定金条款一般不会生效,因为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自定金交付起成立,合同依法成立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
房地产广告也是近年诟病不断的一类广告,由于房地产是大宗商品,往往一个家庭买一套房需要几代人的积蓄,而且一旦房地产广告违法,侵害的不仅仅是一家一户的权益,往往是数栋楼,甚至整个开发小区购买者的权益,那么房地产广告有哪些禁止的内容,是什么? 网友咨询: 房地产广告有哪些禁止的内容,是什么? 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何欣欣律师解答: 房地产广告有以下禁止的内容: 1、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2、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3、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 4、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
一、免于起诉对自己有什么影响吗 免于起诉不会有案底,对个人没有影响。 免于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虽已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被告人作出的免于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是检察机关终止刑事诉讼程序的一种法定方式。案底是犯罪记录,如果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判处有罪的,才会有案底,检察院不起诉是不会有案底的。 二、免于起诉和不予起诉的区别 免于起诉和不起诉的区别在于: 1.不起诉是在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情况下适用,免于起诉是在需要负刑事责任的情况下适用; 2.不起诉由法律明确规定,
随着房价的日益上涨,多数购房者为减轻自身的购房压力,大多选择以按揭贷款的形式购买商品房,虽说此购房形式存在诸多便利,但也确实引发了一系列社会矛盾纠纷。那么离婚时按揭购房该如何分割,离婚时怎么分割按揭的房产? 网友咨询: 离婚时按揭购房该如何分割,离婚时怎么分割按揭的房产?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何竹兰律师解答: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同样,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 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
一、未签合同能返还订金吗 在我国《民法典》的规范下,当事人在约定定金作为债权担保时,需遵循一定的规定。 1.如果合同尚未签订,订金是否能返还主要取决于双方之间的约定和具体情况。 2.通常情况下,订金被视为预付款,如果购房者决定不购买预订的房屋,订金的处理方式应依照双方事先的协议来执行。 二、定金的法律规定 1.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定金是合同担保的一种形式,主要作用是担保合同的履行,并具备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 2.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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