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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通快递托运宠物盲盒事件冲上热搜,此举不但引发了众怒,还触犯法律法规,央视更是点名批评称:人心不盲,就不会有如此恶劣出格的盲盒。 从事盲盒商品的经营和运输,凡是涉及到动物,一定要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履行相关的防疫法定职责。 平台违反了作为平台依据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动物防疫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以及按照公序良俗和商业伦理应当履行的社会责任,由于平台失职而造成的这种动物盲盒的商业模式,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

解除收养关系

2024-08-05
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 1、须当事人同意。就收养方而言,须得养父母同意,就被收养方而言,养子女已成年时,经养子女同意即可;养子女尚未成年时,须得养子女的生父母或原送养的人同意,养子女已有识别能力的,还须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2、当事人须对财产生活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别无争议。协议解除收养可按公证或登记程序办理。公证机关办理解除收养的程序,亦可以分为申请、审查、办证三个环节。当事人达成解除收养的决议后,须到户口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解除收养的申请,并说明要求解除收养的理由。 公证人员应对当事人要解除收养的原
未婚生子生下的孩子是属于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所以同居生下的孩子,父母要承担抚养的责任。 网友咨询: 同居期间生的孩子要不要抚养? 上海誓维利律师事务所徐亚萍律师解答: 无论同居关系或是婚姻关系,只要生下孩子,均应负法定的抚养义务。同居生下的孩子因不存在婚姻关系,其法律身份为非婚生子,非婚生子享有与婚生子一样的法律地位,不受任何个人或组织的歧视。孩子的父母对其均负有法律上的抚养义务。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小孩的抚养费的多少和负担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
物业服务给广大业主带来了不少的便捷,也保障了小区居民的安全,我们享受了物业服务带来的好处,就需要支付相关的费用,也就是物业费。那么业主不交物业费有什么后果,物业断水断电违法吗? 网友咨询: 业主不交物业费有什么后果,物业断水断电违法吗? 宁夏综义律师事务所唐玉昕律师解答: 不交物业费,物业部门没有权断水断电。 不交物业费被起诉的,法院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如果业主确实未交物业费的,判决业主缴纳,拒绝履行的,物业公司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
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会进行责任认定,责任方需要对事故承担责任并赔偿相关费用,但是事故责任认定有的时候并不会当场作出,而是需要一定的时间,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多久?对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多久?对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1、不需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需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一般应自勘查现场之日起3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经批准,可以延期10日。若还需延长,须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结果不
在日常生活中,向他人借钱是很平常的事。不过大多数人都会要求借款人写一份借条。虽然,有了借条的存在,借钱不还的现象有了相应的减少。可是,仍然有人写了借条仍然不愿还钱。那么民间借贷,有欠条找不到人怎么办? 网友咨询: 民间借贷,有欠条找不到人怎么办? 云南同润律师事务所杨阳律师解答: (一)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 (二)向法院提起诉讼。 事实上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
领养小孩的条件 (一)我国《收养法》对收养人的的要求 1、收养人须为成年人。 2、收养人须无子女。 3、收养人须无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4、夫妻一方需无生育能力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上。 5、收养人须有正确的收养动机和良好的思想品德。 6、收养人须具有抚育儿童健康成长的经济条件。 (二)对被收养人的要求 1、被收养人一般应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下为了照顾某些年老体弱无子女的人,我国现行政策允许他们确有必要时收养一个成年人为子女。但被收养人与收养人的年龄差须达20岁以上,被收养人须为未婚青年。 2、独
婚前男方买房写女方名字离婚怎么分,需要根据房屋的钱款支付情况,以及房屋的归属情况进行判断。 网友咨询: 婚前男方买房写女方名字离婚归谁? 内蒙古信韬律师事务所顾婷婷律师解答: 婚前男方买房写女方名字离婚怎么分,需要根据房屋的钱款支付情况,以及房屋的归属情况进行判断,具体存在以下情形: 1、婚前男方全款购买的房子,房子只登记女方名字的,属于对女方的婚前财产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男方无权分割; 2、婚前男方首付买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在女方名下,此种情形下,司法实践中将
股东知情权是公司法为了保障股东利益而设置的基础性的权利,它保障股东对公司运营状况的了解、决定聘用并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股东只有在充分了解公司信息的基础之上,才可以行使建议质询权,进而行使股东表决权。那么实现股东权利的过程中,怎么理解股东的知情权? 网友咨询: 实现股东权利的过程中,怎么理解股东的知情权? 云南振润律师事务所陈婧婧律师解答: 股东知情权是指公司股东了解公司信息的权利。按照公司类型不同,股东知情权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是一个权利体系,其分别由
天有不测风云,没有人能预测到将来发生的事情。若欠债人突遭事故不幸身亡,是否能一死百了呢?是否意味着,债主没法拿回钱了呢?那么讨债遇到债务人死亡怎么办? 网友咨询: 王某以做板栗生意需资金周转为由,分三次向李某借款116万元,约定借款利息为月息2分,借款后至2018年12月,王某陆续将借款本金116万元归还李某。2020年9月,鉴于双方关系较好,李某与王某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就借款利息进行结算,双方一致认可王某应给付李某借款利息18.75万元,王某出具欠条一份交由李某收执。2021年2月,王某因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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