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面包车牵引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09-13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网友咨询: 2020年12月24日,刘建亮雇佣吾某驾驶新电×××号三轮电动车为其从叶城县某家居建材城出发前往叶城县某乡15村运送货物,同时刘建亮驾驶×××号面包车跟随吾某一同前往。在行驶途中,吾某驾驶的新电×××号三轮电动车因电量耗尽无法继续前行,刘建亮遂驾驶×××号面包车使用吊带牵引吾某驾驶的新电×××号三
公司保安骑电动车上班途中撞到石块摔伤,是否属于工伤?
2024-08-22如今,电动自行车已作为百姓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因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层出不穷。比如,骑电动车上班路上因路面结冰滑倒受伤、被路过的车辆掉落物砸伤、速度过快与他人发生碰撞等。 网友咨询: 老王是某物业公司保安,3月的一天早上,老王和往常一样骑着电动自行车去上班。经过一段颠簸路面时,不小心撞到路上散落的石块导致摔倒受伤,经医院诊断为粉碎性骨折。老王摔倒后,及时报警,交警大队依法作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老王负此次事故同等责任。 老王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福建博亘律师事务所叶丽群律师解答: 老王是
驾车与电动车相撞,造成一人死亡,会受到怎样的惩罚?
2024-08-22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 网友咨询: 12月15日6时许,颜磊驾驶鲁AP××**号小型轿车沿肥桃路由西向东行至肥城市新城街道办事处上海华府小区门口时,与由南向北骑电动自行车的被害人孟某碰撞肇事,致被害人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 经肥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颜磊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被害人承担事故次要责任。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系因交通事故头部受到较大钝性外力作用致其严重颅脑损伤
无证、醉酒驾驶电动车撞死了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08-21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 网友咨询: 3月4日20时35分许,丁方忠无证、醉酒驾驶电动二轮机动车,行驶至泰安高新区内路段时,与顺行在前的行人甘某相撞,造成车辆损坏,甘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当天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丁方忠在现场等待,后被公安民警带至医院抽血,又将其带至高新区交警大队事故中队进行调查。甘某之夫安某1拨打电话报警。被害人甘某系颅脑损伤死亡,符合碰撞、摔跌所致损伤特征
未成年人多次盗窃电动车是否构成累犯?
2024-08-20十五岁的人实施盗窃的,因为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所以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十五岁的人偷一辆电动车的行为不会被判处刑罚,但应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网友咨询: 未成年人多次盗窃电动车是否构成累犯? 江苏三理律师事务所王兆阳律师解答: 未成年人犯罪的,不会构成累犯。 十四到十八岁的人实施盗窃的,因为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所以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未成年人偷一辆电动车的行为不会被判处刑罚,但应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
驾驶车辆与电动车相撞,造成人员伤亡,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08-19量刑必须以刑法为准绳,是指人民法院在认定犯罪事实的基础上,必须按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对犯罪分子是否判刑、判什么刑、判刑轻重以及如何执行刑罚作出判处。依法量刑,是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的必然要求,也是罪刑法定这一基本的刑法原则在量刑中的体现。 网友咨询: 5月21日6时00分许,孙晋宝驾驶鲁J×××××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鲁J×××××号重型自卸半挂车沿(S244省道)S237省道由北向南行驶在天宝镇柴汶河大桥上超过限速、向右侧避让时,将沿该路顺行在右侧的冯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挂撞、碾压,造成冯某当场死亡、车
骑电动车摔死,能算工伤吗?
2024-08-19工伤范围是工伤认定的前提,一般由法律直接规定。各国及地区的工伤保险法律以及国际劳工公约对工伤范围的规定主要采取以下几种立法模式:概括式立法模式、列举式立法模式、混合式立法模式。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范围采取列举式立法模式,通过肯定性列举和否定性列举相结合的方式,明确了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拟规范的工伤范围。 网友咨询: 9月8日晚上8点多钟,孙某骑电动车下班回家,突然连人带车摔倒。孙某随即被送往医院,经检查出现重度颅脑外伤等各种症状,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孙某的丈夫刘某认为妻子是在上下班途中出了
驾驶货车与电动车相撞,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08-16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网友咨询: 赵×于2013年6月24日6时20分许,驾驶“豪泺”牌重型自卸货车(京AF2883)由北向东行驶至北京市密云县首云铁矿生产区门前时,适有张×3驾驶“银蓝鹰”牌电动三轮车由东向北行驶,重型自卸货车左侧与电动三轮车左前部接触,造成张×3死亡的交通事故。经北京市密云县公安局交通大队认定,赵×负事故主要责
酒后驾驶车辆与电动车相撞,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08-14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0年11月15日6时许,在北京市顺义区木北路沙子营村东口,王志贺饮酒后驾驶白色起亚牌轿车由南向北行驶时,适有被害人赵某驾驶电动两轮自行车由东向西行驶,起亚牌轿车左前部与电动自行车左侧相撞,造成赵某倒地受伤,两车损坏。 发生事故后,王志贺驾车逃离事故现场。赵某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经鉴定,赵某符合颅脑损伤死亡。经认定,王志贺为主要责任,赵某为次要责任。 2020年11月15日,
驾驶电动车将行人撞死,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08-12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1年3月3日19时许,王洪驾驶红色“爱玛”牌电动自行车,由西向东行至本市房山区河北镇磁家务桥西时,适有行人王某1在前同向步行,电动自行车前部将王某1撞倒,王某1经抢救无效,于2021年3月6日21时21分死亡。经北京中正司法鉴定所鉴定,王某1符合重度颅脑损伤引起死亡。 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房山交通支队认定,王洪驾驶非机动车未避让行人的违法行为,与本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