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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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责任

时间:2024-05-25 12:04 点击:19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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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高度危险作业是指那些潜在危险性极高、一旦出现事故可能导致严重伤害或死亡的工作。在进行这类作业时,雇主有责任确保员工的安全。本文将介绍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责任的法律规定,并通过一个案例来说明相关责任。

法律条文: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雇主应当为职工提供安全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防止高度危险作业中的事故发生。一旦造成职工人身伤害或者死亡,雇主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小明是某家建筑公司的一名工人,他被指派进行高空作业,需要在20层楼高的建筑物上进行玻璃幕墙的安装工作。然而,由于公司没有提供足够的安全设备和培训,小明在作业过程中不慎摔落,造成严重的头部受伤。

小明的家属向建筑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审理后认定,公司未能提供必要的安全措施和培训,导致小明在高度危险作业中受伤,构成雇主责任。最终,建筑公司被判赔偿小明医疗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害赔偿金。

结语:高度危险作业的风险极高,雇主必须尽最大努力确保员工的安全。违反安全规定导致职工人身伤害或死亡的,雇主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为了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企业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员工的生命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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