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所需哪些证据材料清单,准备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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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所需哪些证据材料清单,准备什么材料?

时间:2024-09-14 13:20 点击:5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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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遭遇了事故纠纷时,受害者可以就受伤程度与造成事故的相关人员提出赔偿相关费用等问题,我国对人身损害赔偿是需要一定的证据去证明其损害程度和造成损害发生的原因。那么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所需哪些证据材料清单,准备什么材料?

网友咨询: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所需哪些证据材料清单,准备什么材料?

陕西方强律师事务所张志娟律师解答: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所需证据材料清单:

要求赔偿医药费、住院费的,要提供医院病历、医院收费凭证;

要求赔偿护理费的,应提供医院准许护理的证明及护理费凭证;

要求赔偿误工损失的,应提供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或法医学鉴定证明,并提供单位的误工证明及受害人每月经济收入情况证明。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证明;

要求赔偿交通费的,应提供交通费凭证;

要求给付营养费的,应提供医院证明;

陕西方强律师事务所张志娟律师解析:

赔偿权利人,又称赔偿请求权人,是指基于损害事实,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受害人,是在提起诉讼时可以作为原告的当事人。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对于身体、健康受侵害的受害人,其可以作为赔偿权利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讼。而对于生命受侵害的受害人,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可以作为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讼。

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应当包括死亡受害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受害人在有配偶、子女、父母的情况下,他们可以并列作为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而在没有配偶、子女、父母的情况下,死亡受害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才能并列作为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张志娟,陕西方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党支部书记、高级合伙人、婚姻家庭法律事务中心主任,第七届陕西省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取得陕西省首批婚姻、公司专业律师证书。获得锦旗多面。执业理念:受人之托,终人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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