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性赔偿是指由法庭所作出的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其不仅仅是出于对受害人慰藉的需要,更是对侵权方的一种惩罚,那么条件惩罚性赔偿的条件有哪些,惩罚性赔偿有哪些条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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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惩罚性赔偿的条件有哪些,惩罚性赔偿有哪些条件适用?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赵国庆律师解答:
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条件:
(1)经营者提供商品、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存在。
(2)消费者受到损害。
(3)消费者要求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七条,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或者没有依据前条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赵国庆律师解析:
惩罚性赔偿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具有公私混合法性质。赔偿损失属于民事责任的一种方式,当事人之间地位平等,造成损害后,由侵害人赔偿受害人损失,对受害人提供慰藉救济,体现私法性。但是由于侵害人故意侵犯公众的合法权益,主观恶性大,造成的损害后果严重,国家公权力必须介入,不仅赔偿相应损失,而且予以惩罚和遏制,才能预防今后不再重犯。在私法领域加入公法因素,体现了国家对这类侵权行为的惩戒意愿。如故意销售存在缺陷的产品,容易导致购买者人身和财产受到损害。
二是主观恶性程度大。一般民事赔偿主要是基于侵权行为、损害结果和因果关系,对故意和过失主观过错程度不加以区分。而惩罚性赔偿强调主观过错程度,必须是故意侵权造成的损害才承担,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国家追究刑事责任。对侵害人由于过失造成的损害不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三是严厉程度最高的民事责任形式。《民法典》规定了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共11种民事责任形式。
赵国庆,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院,先后执业于北京市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有十年以上律师事务所工作经验。 赵国庆律师具有丰富的婚姻家庭法律服务经验,擅长离婚财产分割、诉讼离婚、协议起草、子女抚养、继承析产等业务,在挖掘隐匿财产、转移夫妻财产、争取子女的抚养权、缩短案件审理时限方面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及丰富实战经验。赵国庆律师善于将婚姻纠纷解决在法庭内外,善于在诉讼中灵活采取各种策略和方案,具有优良的执业操守,深受客户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