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前,广州的方先生考虑到疫情风险决定不回乡祭扫,花费1998元购买了代祭服务,结果发现商家发来的代祭视频拍摄于约定祭扫日期的数天前。随后方先生与商家协商退款却遭拒绝。
本案中,商家的行为实际上就是一种违约行为。因为方先生在购买代祭服务之后实际就与商家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形成合同关系后商家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祭拜方式给方先生提供代祭服务;但实际上商家却没有做到按照约定时间进行祭拜,所以这属于典型的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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