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知假买假还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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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知假买假还索要赔偿

时间:2024-07-12 12:13 点击:18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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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州市民陈先生在晋安区某生鲜店购物时,发现货架上的部分内脂豆腐有过期的情况。陈先生拿了2盒过期豆腐到收银台结账,两盒豆腐共1.98元。随后,陈先生要求店方按法律规定进行赔偿1000元。

 

虽然法律规定,经营者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但在实际判例中,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知假买假的行为不一定能获得支持。如果是“职业打假人”,以索赔为目的购买商品,法官可能会认定其不属于消费者,不支持其赔偿主张。建议双方可通过协商,确定赔偿金额。对于本案来说,最终在记者的协调下,陈先生与超市达成了400元的赔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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