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幼儿园受伤了,幼儿园需要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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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幼儿园受伤了,幼儿园需要承担责任吗?

时间:2024-07-08 12:08 点击:15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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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到了一定的年龄家长都会送到幼儿园进行学前的教育,家长把孩子送到幼儿园有时候也是很担心的,害怕孩子在幼儿园受伤,那么,如果孩子在幼儿园受伤了,幼儿园需要承担责任吗?一起来看看吧!

一、孩子在幼儿园受伤了,幼儿园需要承担责任吗?

孩子在幼儿园受伤了,幼儿园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要看幼儿园是否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受到幼儿园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如何承担责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如果孩子有自己的财产,可以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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