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车手弯道超车致他人受伤是否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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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车手弯道超车致他人受伤是否担责?

时间:2024-06-26 13:22 点击:15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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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车运动可以说是一项极具魅力的体育竞技类项目。那如果参加卡丁车赛事不幸发生车祸,这个责任该由谁来担?

网友咨询:

赛车手弯道超车致他人受伤是否担责?

湖北长久律师事务所胡俊律师解答:

是否承担责任,主要看其是否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如果是赛道老板没有尽到保障义务造成损失的,则应当进行赔偿。

参赛者为了取得更好名次,往往会选择弯道超车,这是技术上的一种策略。为避免超车时相撞,运动联合会制订了“切弯”规则。但在实际比赛中,高度激烈和紧张的比赛氛围会导致参赛者将全部注意力集中于运动本身,每位参赛者需要在电光火石的瞬息之间作出思考、判断。由于人的体力、智力存在上限,参赛者不可能做到每一个决定都合理规范、准确无误和恰到好处。因此,应当将此种情况下参赛者的注意义务限定在较一般注意义务更为宽松的范围内。

湖北长久律师事务所胡俊律师解析:

自甘风险规则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受害人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

二是受害人遭受损害;

三是其他参加者的行为与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四是其他参加者对受害人所遭受损害的发生在主观上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广大热爱文体活动的群众,在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时,一方面尽量注意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另一方面也切勿存在侥幸心理,对其他参加者实施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侵害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

胡俊律师简介

认真负责、诚信专业、热心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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