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工伤需要的材料有哪些,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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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工伤需要的材料有哪些,是什么?

时间:2024-11-19 12:18 点击:10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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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上班的时候,难免会碰到一些因工作而导致的事故伤害。那么这个时候,进行工伤认定是职工在发生工伤以后必经的一项流程。那么申请劳动工伤需要的材料有哪些,是什么?

网友咨询:

申请劳动工伤需要的材料有哪些,是什么?

福建民丰律师事务所刘天林律师解答: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福建民丰律师事务所刘天林律师解析: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规定:

1、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刘天林律师,福建民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资深合伙人,具有十年从业经验,处理过大量诉讼及非诉案件,擅长婚姻家庭、劳动工伤、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刑事辩护及经济合同等方面的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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