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的情形有哪些,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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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的情形有哪些,怎么规定的?

时间:2024-11-19 13:07 点击:19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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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而不用支付赔偿金。那么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的情形有哪些,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的情形有哪些,怎么规定的?

北京国舜律师事务所史湘岚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北京国舜律师事务所史湘岚律师解析:

经济性裁员指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成本,改善经营管理,因经济或技术等原因一次裁减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劳动者。

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操作指引:

第一步:固定经济性裁员法定情形的证据(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二步: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职工大会或代表大会会议,要留下召开会议及会议内容相关凭证,如会议签到、会议纪要、或视频证据等);

第三步: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员方案;

第四步:签订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协议,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史湘岚律师是民商领域优秀律师,其办案经验丰富,擅长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庭问题所涉及的各类案件。该律师同时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并热心公益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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