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交辞呈尚未离职时因公负伤,能认定工伤吗?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劳动 > 已交辞呈尚未离职时因公负伤,能认定工伤吗?

已交辞呈尚未离职时因公负伤,能认定工伤吗?

时间:2024-08-16 13:17 点击:111 次
字号:

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伤害,有些人没有想到自己刚刚提出辞职就遇到了不好的事情,自己因此而受伤了。离职后受伤也产生了一大笔的医药费,很多人也担心自己无法得到公司赔偿,那么离职后受伤,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网友咨询:

小张曾经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申请,表示将在30天后离职,解除尚有一年才到期的劳动合同。不料,仅过11天,她便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并导致伤残。小张说,公司虽认可她所受伤害构成工伤,但拒绝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理由是她已经提交辞职信,不再属于公司员工了,公司当然没有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义务。公司的理由是否成立?

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张淑艳律师解答:

法律赋予了员工对劳动合同的预告解除权,只要员工已按规定执行,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同意,期限届满后劳动合同都会被解除,且书面通知一旦送达用人单位便产生了法律效力。

然而,上述情形并不等于员工只要递交了辞职信,便自始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更不等于员工在预告期内遭遇工伤,用人单位也可以一推了事。

小张在因工作受伤并导致伤残的情况下,即使其已经提交辞职申请,公司亦应当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即工伤保险赔偿责任。如果公司未为小张缴纳工伤保险,公司还需比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向其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张淑艳律师补充: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张淑艳律师,执业近二十余年。秉承“不负相遇、不负重托”的执业理念,为客户争取了巨额利益,被誉为“金牌律师”。 擅长领域:婚姻家事、劳动争议、公司股权纠纷、合同纠纷、刑事案件、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