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的情况下辞退了孕妇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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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的情况下辞退了孕妇应该怎么办?

时间:2024-07-26 12:57 点击:19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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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给怀孕的女职工。

网友咨询:

不知道的情况下辞退了孕妇应该怎么办?

广东盈进律师事务所王菁律师解答: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给怀孕的女职工。

1、如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应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用人单位还要支付工资。如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则应在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决定的同时,认定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并判令用人单位支付至劳动合同终止之日的工资待遇。

2、如女职工未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可视为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合同时间应确定至女职工“三期”期满之日。如女职工“三期”期满之日劳动合同期限尚未届满或双方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女职工工资至“三期”期满之日,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女职工“三期”期满之日劳动合同已届满,则认定双方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广东盈进律师事务所王菁律师解析: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或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并非上述情形,用人单位辞退哺乳期女职工,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等。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王菁律师简介

专职律师+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师,深耕法律行业18年。曾任劳动仲裁委专职仲裁员,现任律师团队负责人。擅长:重大疑难案件,及民商事合同、经济纠纷,公司劳动纠纷、侵权等综合性案件;受聘为湾区多家企业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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