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因工致人损害应该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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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因工致人损害应该怎么赔偿?

时间:2024-07-20 11:58 点击:11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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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侵权责任是任何人都对他人承担这样一种义务,即不因为自己的错误(过错)行为而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即能构成侵权行为,要对受害方承担责任。 网友咨询: 劳动者因工致人损害应该怎么赔偿? 河北维则律师事务所李海燕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河北维则律师事务所李海燕律师解析: 工作人员从事职务行为毕竟是为了用人单位的利益,因个人能力、工作环境等因素的限制,失误有时难免。利益是用人单位的,如果将最终责任的承担者确定为工作人员,这显然是有失公允的。固然有些用人单位为了加强内部管理,减少工作人员失误的发生,对工作中造成的损失进行了一些考核性规定,但是这些规定不应成为用人单位免责的借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李海燕律师简介 任丘李海燕律师,现为河北维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6年从事律师工作,执业期间承办过大量刑事,合同,劳动工伤 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等各类件,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办案认真,细致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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