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刘某北在邯郸某非机动车道内撞上多辆非机动车,现场14人受伤,目前4人经抢救无效死亡。据了解,刘某北长期服用某镇痛类处方药,20日因超量服药,酿成祸端。目前刘某北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拘。
那么为什么警方认定刘某北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不是交通肇事罪呢?
那是因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是处以过失,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则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并且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发生。在本案中,刘某北在撞到人之后仍然继续行驶出很长一段距离,可以说他是在希望或者放任死伤结果的发生,这可以认定他在主观上是存在一种故意或者说是间接故意的,由此可见他的行为更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特征,所以警方认定其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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