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知道他人酒驾并未制止,发生交通事故是否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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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知道他人酒驾并未制止,发生交通事故是否担责?

时间:2024-07-29 12:47 点击:18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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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每个人都知道的,但是有些人存在侥幸心理,作为车主,知道他人酒后驾驶自己的车辆,没有制止,从而发生了事故,那么,车主知道他人酒驾并未制止,发生交通事故是否担责?

一、车主知道他人酒驾并未制止,发生交通事故是否担责?

车主知道他人酒驾并未制止,发生交通事故要担责。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此规定我们知道,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对自己的车辆负有谨慎管理的义务。在明知驾驶人饮酒的情况下,仍然出借车辆,应认定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存在过错,发生事故后,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哪些行为构成肇事逃逸?

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以上八种行为可以认定为交通事故逃逸行为,并在一些情况下可以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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