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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票中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时要分割奖金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内蒙古大川律师事务所宋广成律师解析。 彩票中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彩票奖金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经营收益,应当认定彩票奖金属于夫妻俩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

2025-08-29

夫妻双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是什么

1、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6)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 (7

2025-08-29

婚姻诈骗罪立案标准

婚姻诈骗罪是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构成犯罪的行为。我国刑法没有明确规定“婚姻诈骗罪”这项罪名,此种行为属于“诈骗罪”。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在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关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各地不一,一般是2000元到5000元,例如:河南

2025-08-28

判决离婚后能否再起诉返还彩礼?

陈某家庭经济困难,经媒人介绍认识王某,因无力支付彩礼,陈某向亲戚借款10万元用于给付王某彩礼款。婚后三个月两人性格不合,陈某至法院起诉要求与王某离婚。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后,陈某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返还部分彩礼。 提问:陈某与王某在判决离婚后,陈某能否再次向法院起诉返还彩礼? 【江苏瀛恒律师事务所徐亦追律师解答】 可以支持陈某的诉讼请求。返还彩礼是陈某的诉讼权利,可以单独行使,且陈某的主张未过诉讼时效,可以支持。 一事不再理原则是指同一当事人就同一法律关系而为同一的诉讼请求。陈某在离婚诉讼中未

2025-08-28

判决离婚后能否再起诉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本案中,陈某与王某已经登记结婚,其在婚前给付王某彩礼,陈某家庭困难,为给付彩礼向亲朋好友借款,导致家庭困难,符合前款规定的第三条,是可以要求王某返还彩礼的。 陈某要求返还彩礼的主张未超

2025-08-28

继父母死后继子女有财产继承权吗?继子女有继承权的条件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夫妻因为自身原因无法生育孩子但又想抚养孩子,体会做父母的感觉。所以,很多父母就会选择收养孩子。那么,继父母死后继子女有财产继承权吗?继子女有继承权的条件有哪些?继子女的继承权与婚生子女的继承权一样吗?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郑世红律师解析。 继父母死后继子女有财产继承权吗?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可以相互继承遗产,主要看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形成抚养关系的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未形成抚养关系的,则不能相互继承遗产。 所谓的抚养关系是指,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抚养教育,继

2025-08-28

婚姻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1、刑法条文方面。从本身的规定看,没有将婚姻关系规定为诈骗犯罪是否成立的必然条件。也就是说作为婚姻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并非排除在诈骗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主体之外。我国刑法对犯罪主体的规定包含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及特殊主体身份,比如职务犯罪中的犯罪主体规定等等。在诈骗犯罪中,将诈骗犯罪的主体进行限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2、司法实践方面。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夫妻或近亲属间的故意伤害犯罪,被刑事追究的也不乏其例,只是在处理上考虑双方的特殊关系,与在社会上作案予以区别对待。婚姻关系并非是免责条件,如

2025-08-28

离婚后女方的土地承包权会丧失吗? 三种情况区别对待!

闫某与吴某于1994年结婚。1998年1月1日,吴某作为家庭成员的代表,与其居住的A村的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A村经合社)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吴某家庭承包了A村的土地6.58亩。 1999年,闫某与吴某生育女儿吴甲;2001年,两人又生育女儿吴乙。 2005年,闫某因感情不和与吴某离婚。2007年8月23日,闫某将其户口迁入其父所在村B村,但因种种原因未在该村重新获得耕种土地。 2014年,吴某家庭承包A村的6.58亩土地被占用,A村村民委员会向吴某支付了2014至2016年土地补

2025-08-28

集体户口结婚证怎么办领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

2025-08-28

离婚后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分割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家庭内部成员共同共有的财产权利。在男女双方还是夫妻关系时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也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39条第2款规定:“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依法应当予以保护”。在司法实践中,大多数涉及农村当事人的离婚案件,都涉及当事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问题。 常见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一方在婚前已经取得承包土地经营权,婚后另一方户口未迁入,所以不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承包主体资格,双方离婚时,户口未迁入的一方主张进行

2025-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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