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丧失继承权,具体有哪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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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丧失继承权,具体有哪些情形?

时间:2024-12-07 12:23 点击:14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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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意味着该继承人不再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分割的权利,但丧失继承权是有严格的法律规定的,并不是说可以人为的觉得某位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哪些人丧失继承权,具体有哪些情形?

网友咨询:

我一个远房亲戚,因琐事与哥哥乙争吵,被乙杀害。他无妻无子,父母在十年前就双双去世。他还有一个弟弟丙,妹妹丁。他死后,留下大笔遗产,没有留下任何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他的亲属都想继承他的遗产,哪些人享有继承权?哪些人丧失继承权?

江苏江豪(靖江)律师事务所邵如阳律师解答: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的实现,指继承人依法取得继承权后,根据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方式取得遗产的法律后果。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的,也会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将丧失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邵如阳律师解析:

大家可以看到,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情形并没有“不履行赡养义务”,所以不履行赡养义务并不当然丧失继承权,不履行赡养义务是否丧失抚养权需要视情况而定。

在实践中,如果只是一般的不履行赡养义务,继承人并不会因此类行为当然丧失法定继承权。根据《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但《继承法》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如果不履行赡养义务只有情节严重,达到遗弃或者虐待被继承人的程度时,继承权当然会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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