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法院变更抚养权,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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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法院变更抚养权,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时间:2024-09-13 07:51 点击:17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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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的时候法院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了判决,没有拿到抚养权的一方肯定是会非常的在意,之后一直希望能变更抚养权。那么请求法院变更抚养权,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网友咨询:

请求法院变更抚养权,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河北中宇律师事务所杨天聪律师解答:

请求法院变更抚养权要准备下列材料:

1、变更抚养权起诉状,起诉状内容包括双方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结语和日期。

2、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如对方存在赌博等恶习被治安处罚的证据。

3、身份证复印件、孩子出生证明、离婚证复印件、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复印件、其他证据材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河北中宇律师事务所杨天聪律师解析:

诉前准备工作:

(一) 诉前材料准备

去法院立案,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原被告双方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

2. 三份起诉状。(本文后附一份民事起诉状“范本”供参考)

3. 之前生效的离婚判决书。

4.孩子的出生证、户口簿。

(二) 诉前证据收集

诉前变更抚养权需要收集的证据

1. 原被告双方离婚时的法院生效判决书。

2. 男方再婚对孩子身心健康存在不利影响的证据。

3. 年满十周岁的孩子表达愿意变更抚养权的意思表示的证据。

4.其他能够证明女方的条件比男方更适合抚养小孩的证据。

在执业过程中将丰富的理论知识与大量的实践相结合,办理了多起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及合同纠纷,对行政诉讼领域也有特别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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