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需提交什么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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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需提交什么相关材料?

时间:2024-09-13 08:54 点击:9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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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抚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抚养人之间订立的关于抚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那么如何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需提交什么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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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需提交什么相关材料?

福建世平律师事务所邓振权律师解答:

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双方当事人应亲自到遗赠人或抚养人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需提交的材料:

一、当事人遗赠抚养协议公证申请表;

二、当事人的身份证或身份证明;

三、抚养人为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

四、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遗赠人的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五、遗赠财产清单和所有权证明;

六、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抚养人的经济情况和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福建世平律师事务所邓振权律师解析:

遗赠是从遗赠人死亡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遗赠的产权应无争议,债权债务清楚。扶养人扶养义务一般包括照顾遗赠人的衣、食、住、行、病、葬的具体措施及责任田、口粮田、自留地的耕、种、管、收等。

订立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后,未征得扶养人的同意,遗赠人不得另行处分遗赠的财产,扶养人也不得干涉遗赠人处分未遗赠的财产。遗赠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有抵触,按遗赠扶养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扶养人没有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履行义务,将不会得到相应的遗赠财产。要变更或撤销协议的,应经原公证处办理。公证员根据公证事项的具体情况可能需要当事人补充提交其他证件材料。

邓振权,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在职研究生在读。现为福建世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专业领域: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债权债务清理、房产纠纷,婚姻家事纠纷、劳动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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