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男方不到法庭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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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男方不到法庭怎么办?

时间:2024-07-13 12:18 点击:9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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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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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男方不到法庭怎么办?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邓广烟律师解答:

起诉离婚男方不到场的法院可能会缺席审理判决。对于一方经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律规定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如果经法院两次传票传唤后仍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对其拘传到庭参与诉讼。

原告不到庭,按照原告撤诉处理,即此案件因为原告未按时出庭,又没有适当理由,主审法官会出:撤诉裁定书。 2.被告不到庭,其中需要注意被告不到庭的原因:

(1)如果被告没有接到诉讼材料,即没有送达,那么主审法官会征求原告意见,看是否同意公告,此时案件由简易程序转变为普通程序,公告期后,可以依法缺席判决;

(2)如果被告已经收到诉讼材料,开庭时无故未到庭的,可以依法缺席判决。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邓广烟律师解析:

诉讼离婚的程序是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法院判决。

其中,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由法院进行调解,可以促使双方当事人平息怨恨、减少敌对,对自己的婚姻状况和今后的生活进行充分的考虑,珍惜自己与配偶的婚姻关系。即使调解和好不成,双方还是坚持离婚的,也可以调解离婚。调解离婚有助于解决财产和子女问题,由此而达成的调解离婚协议,双方当事人一般都能自觉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邓广烟律师简介

华东政法大学法学本科学士,上海财经大学硕士,曾在法院从事审判业务、执行业务工作共约八年,辞去公职后在广州做律师。

十一年法律人,八年法院审判、执行业务工作经验,专业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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