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颖律师: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确定租赁物,该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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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颖律师: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确定租赁物,该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时间:2024-08-13 12:50 点击:19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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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瑕疵担保免责是原则,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是例外。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出租人应当承担责任。那么对于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确定租赁物的事实,应当由谁举证证明呢?

网友咨询: 融资租赁纠纷中,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出租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对于上述事实,举证责任由谁承担呢?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黄颖律师解答: 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既然承租人主张出租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就应当由承租人举证证明存在该项事实,在无证据证明出租人存在上述行为的情况下,出租人应当免责,只有在承租人有证据证明上述事实存在的情况下,才能要求出租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民法典》

第七百四十七条 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是,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租赁物不符合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且出租人实施了下列行为之一,承租人依照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要求出租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出租人在承租人选择出卖人、租赁物时,对租赁物的选定起决定作用的;

(二)出租人干预或者要求承租人按照出租人意愿选择出卖人或者租赁物的;

(三)出租人擅自变更承租人已经选定的出卖人或者租赁物的。

承租人主张其系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对上述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黄颖律师解析: 举证责任是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核心,即当事人应当对自己主张的事实加以证明;当案件事实在诉讼中真伪不明时,由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承担败诉后果的制度。

1、“谁主张,谁举证”

原则上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2、举证责任倒置

但是也要考虑证据距离。所谓证据距离,就是考虑证据的存在距离哪一方当事人更近。于是将原本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承担的举证责任,法律规定由被告承担;如果被告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推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这种举证责任分配制度,被称为“举证责任倒置”。如:环境污染诉讼,劳动争议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的诉讼。

黄颖律师:律师,仲裁员,调解员。黄颖律师拥有近20年丰富的法律理论功底和办案实践经验,致力于私人和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研究,提供全面深入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找准法律风险点,及早防范,为私人和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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