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生意不佳,合伙人之一可以要求解除合伙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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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生意不佳,合伙人之一可以要求解除合伙合同吗?

时间:2024-06-25 12:55 点击:5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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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是应当提前通知。

如果合伙人对合伙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且合伙人未能就合伙期限协商补充达成一致意见,就是不定期的合伙关系。不定期合伙人享有任意解除权,即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合伙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其他合伙人。通知方式可采用书面或者微信、短信等方式。通知后对方仍不配合,可以诉请至法院请求解除双方之间的合伙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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