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是应当提前通知。
如果合伙人对合伙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且合伙人未能就合伙期限协商补充达成一致意见,就是不定期的合伙关系。不定期合伙人享有任意解除权,即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合伙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其他合伙人。通知方式可采用书面或者微信、短信等方式。通知后对方仍不配合,可以诉请至法院请求解除双方之间的合伙协议。
商业运营中的委托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包括哪些?
在实践中,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合同法定解除条件有哪些?
借钱时所写的凭据,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有没有差别?
遇到合同纠纷,最有效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没有书面合同,应该怎么举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
意向合同是什么,意向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居间合同中,居间人若欺骗委托人如何处理?
1商业运营中的委托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包括哪些?
2024-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