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公司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何才能辞职?需要什么手续?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代表着公司的形象,因此选认也是要依照相关规定。那么,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何才能辞职?需要什么手续? 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何才能辞职?需要什么手续? 法定代表人通常代表了一种权利而不是义务,劳动者担任法定代表人是无法提出辞职的,不同于总经理等管理人员的辞职,劳动者只能要求股东或董事会加以变更。 公司变更法人的流程: 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定代表人的执照; 2

2024-07-17

公司的营业执照被吊销了,还能不能进行恢复?

吊销公司的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那么,公司的营业执照被吊销了,还能不能进行恢复? 一、公司的营业执照被吊销了,还能不能进行恢复? 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 因此一般情况下被吊销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是一种行政处罚是不可以恢复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清算,注销公司。如果认

2024-07-17

什么是公司设立瑕疵?公司设立瑕疵等于设立失败吗?

随着当今社会的经济发展,越来越多的人设立公司,设立公司应该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但是出现设立瑕疵也是很常见的情况。那么,什么是公司设立瑕疵?公司设立瑕疵等于设立失败吗? 一、什么是公司设立瑕疵?公司设立瑕疵等于设立失败吗? 公司设立瑕疵,是指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并获营业执照而宣告成立的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存在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而设立公司的情形。公司设立瑕疵不等于设立失败。 我国法律规定,在公司设立过程中,若出现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只要

2024-07-17

什么是有限合伙企业?其合伙协议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那么,什么是有限合伙企业?其合伙协议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一、什么是有限合伙企业?其合伙协议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其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

2024-07-17

合伙企业解散情形有哪些?解散后能要求返还出资吗?

合伙企业解散,是指因法定原因或约定原因而使得各合伙人解除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终止活动。那么,合伙企业解散情形有哪些?解散后能要求返还出资吗? 一、合伙企业解散情形有哪些?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二、解散后能要求返还出资吗? 当合伙伙伴无法继续合作下去或

2024-07-17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多久开一次?大会有什么性质?

股东大会,是指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机构。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其它机构都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那么,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多久开一次?大会有什么性质? 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多久开一次? 股东大会的召开一次的时间,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定期会议的,是每年召开一次;如果是临时股东大会的,则出现符合召开会议的情形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

2024-07-16

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有哪些?办理条件是什么?

经营范围是指企业可以从事的生产经营与服务项目,是进行公司注册申请时的必填项。生活中,很多人会跟别人一起合伙设立企业,那么,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有哪些?办理条件是什么? 一、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有哪些? 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只要是不属于国家强制性规定禁止经营的内容,符合条件的,均可以从事经营。企业内部的管理人员可以自行决定经营范围,并记载在企业的营业执照上即可。 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与合伙协议的规定相一致。经营范围一般分为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 凡是记载在营业制造上

2024-07-16

独资企业有什么优点?又有什么缺点呢?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很多人都会选择设立独资企业,那么,你知道独资企业有什么优点?又有什么缺点吗?一起来看看吧! 一、独资企业有什么优点? 独资企业是企业制度序列中最初始和最古典的形态,也是民营企业主要的企业组织形式。其主要优点为: 1、企业资产所有权、控制权、经营权、收益权高度统一。这有利于保守与企业经营和发展有关的秘密,有利于业主个人创业精神的发扬。 2、企业业主自负盈亏和对企业

2024-07-16

股权转让行为是否会被认定为股东抽逃出资?两者间有什么区别?

股东退股即退出公司,指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基于特定事由,收回其所持股权的价值,从而绝对丧失其社员地位的制度。退股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个别股东,经股东会讨论决定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变更注册登记(减资)的过程。按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不允许退股的,公司成立后,股东想退出,只能转让自己的股份。 网友咨询: 股权转让行为是否会被认定为股东抽逃出资? 北京市中银(珠海)律师事务所谢佩娜律师解答: 股东转让股份与抽逃出资的区别有定义不同、方式手段不同、要求不同等,对于股东转让股份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

2024-07-16

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是什么?是如何规定的?

股东大会是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那么,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是什么?是如何规定的? 一、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是什么?是如何规定的?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

2024-07-16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