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须具有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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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须具有经营权

时间:2024-06-21 10:58 点击:15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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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影响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的行为,主体必须具有经营权才能构成不正当竞争。本文将通过案例和相关法律条文分析这一问题。

案例:

小明开了一家五金店,生意一直很好,但是前不久发现附近开了一家五金店,开业后价格低于小明的店,生意越来越差。小明怀疑对方采取了不正当竞争行为,于是找到律师进行咨询。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商业主体在商品销售、服务提供等经营活动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损害其他商业主体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根据上述法律条文,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必须是具有经营权的商业主体。在小明的案例中,附近的五金店如果采取了价格低于成本的手段进行竞争,就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但是如果对方只是通过精准定价进行市场竞争,那就不属于不正当竞争。

总结:

在市场经济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给企业和消费者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因此,法律规定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必须具有经营权,以保障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的环境。对于小明这样的商家来说,若遇到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及时向法律部门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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