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法人其实是可以进行更换的,只要满足相应的条件,那么公司对于之前的法人有很大意见的话,那么可不可以到法院起诉之前的法人呢?
网友咨询:原来公司法人欠款,法人换了新的了,可以起诉新法人吗?
吉林吉大律师事务所李慧律师解答:
原公司法人起诉新公司法人是可以的,因为公司法人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对原来民事责任的承担。
原公司法人依然能够要求新公司法人对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管公司变不变,以公司的名义展开的相应活动就是公司承担责任的,而新法人大多数情况下要承担连带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李慧律师解析: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 组织 。这种组织既可以是人的结合团体,也可以是依特殊目的所组织的财产。从根本上讲,法人与其他组织一样,是自然人实现自身特定目标的手段,它们是法律技术的产物,它的存在从根本上减轻了自然人在社会交往中的负担。法律确认法人为民事主体,意在为自然人充分实现自我提供有效的法律工具。
公司是对外独立承担责任的,公司法人变更并不影响公司对原民事责任的承担,所以依然可以以该公司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公司的法人也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人在经济或动中所做出的行为代表了公司。公司所产生的债券债务并不一定跟随法人的变动而变动,公司以自己的名义承担对外的债权债务。也就是说,公司法人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偿还债务和享有债权。法人代表,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法人,所以不管变不变,都是公司即法人承担责任,而不是法人代表承担。但如果公司法人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存在恶意或者过失,那么,在产生债务的时候,公司在承担对外债务的同时也可以要求原法人承担责任。即公司在承担完债务后,可以向原法人追偿。
企业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惟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法律对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债权债务移转,做了强制性规定。《民法总则》第44条第1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
法人是法定代表人的简称,指的是由这个人担任公司的法定的代表人;股东可以同时兼任国债债法人,也可以不担任法人;而法人可以是持股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一个公司可以由多个股东组成,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只能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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