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股权转让,需要去哪些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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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股权转让,需要去哪些部门办理?

时间:2024-08-02 11:45 点击:11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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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以及分红比例的依据。那么办理股权转让,需要去哪些部门办理?

网友咨询:

办理股权转让,需要去哪些部门办理?

河南鑫苑律师事务所刘莉律师解答:

到工商部门办理。个人应该去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需要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转让的主体资格证明等材料。

权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河南鑫苑律师事务所刘莉律师解析:

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河南民商法委员会委员,郑州律师协会公司法委员会委员,河南鑫苑律师事务所创始人、高级合伙人。2010年洛阳市“十佳”优秀律师,连续7年律所优秀律师。现行法规巜洛阳市中小学生人身损害赔偿条例》主要立法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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