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企业集团公司,需要怎样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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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企业集团公司,需要怎样的条件?

时间:2024-07-31 11:50 点击:10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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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是很多人的梦想,如今有很多的爱美者都开始出来创业,因为自己创业获得的收益会比较的多。那么设立企业集团公司,需要怎样的条件?

网友咨询:

设立企业集团公司,需要怎样的条件?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路冲律师解答:

设立企业集团公司需要以下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路冲律师解析:

符合条件的企业需改组为集团有限公司的,应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文件:

1、改建为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报告(载明核心企业沿革、基本情况与经营业绩,改建集团的理由、宗旨、条件、发展规划、基本架构等内容)。

2、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国有独资公司为董事会决议)。

3、核心企业的章程。

4、验资证明(包括:核心企业的实收资本、净资产额、成员企业的投资数额、集团成员注册资本合计总额)。

5、核心企业与成员企业共同签署的协议。

6、经登记机关盖章的集团成员营业执照复印件。

7、集团组织结构图及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8、国有独资集团有限公司应当提交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部门的批准文件。

9、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0、改建集团有限公司不需经政府或有关部门审批,可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先后就读于郑州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刑法研究生学院,毕业后专注于刑事辩护,参与办理诸多刑事案件,诸多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不起诉、缓刑,甚至无罪的结果,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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